4月17日,最高人民法院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,发布2011年我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和50个典型案例。在这十大案件中,包括7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、2件行政案件和1件刑事案件。
这十大案件中的7件民事案件分别为:淘宝网商标侵权纠纷案、“拉菲”商标纠纷案、“大运”与“江淮”汽车商标纠纷案、空调器“舒睡模式”专利侵权纠纷案、百度MP3搜索著作权纠纷案、“3Q”之争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、“开心网”不正当竞争纠纷案;2件行政案件为:“卡斯特”商标3年不使用撤销行政纠纷案与“抗β-内酰胺酶抗菌素复合物”发明专利无效案;1件刑事案件为非法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侵犯著作权罪案。
据介绍,在这十大案件中,涵盖了主要知识产权领域,其中涉及2件专利侵权案、4件商标纠纷案、2件著作权案及2件不正当竞争案。由于近年来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发展,与网络有关的案件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占据了越来越大的比重,这个特点在此次公布的十大案件中体现得十分鲜明。
最高法院同时发布的50个典型案例中,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5件,其中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为9件,体现了专利案件在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中占据着很大比重。50个典型案例还包括10件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及5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。
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,最高法院评选公布十大案件和50个典型案例,积极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和指导作用,一方面展示了我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成绩和力度,另一方面也为全国法院正确和统一适用法律提供了指引。
据悉,此次公布的十大案件和50个典型案例,是最高法院从各高级人民法院报送的140余个案例以及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2011年审结的400余个案件中筛选出来的。最高法院自2007年起评选并公布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”,至今已评选出十大案件50件;自2009年开始在十大案件之外同时公布50个典型案例,至今已公布200件典型案例。(知识产权报 记者 魏小毛)